本敬老院实行的是开放性管理,接收无精神、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人。
担保人应提供老人近期的体检证明或病历证明,或能说明老人无精神疾病、传染性疾病的相关证明。同时提供托养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担保人应如实填写《代养老人基本情况登记及能力评估表》,便于院方掌握老人的身体情况,拟定护理等级。
担保人应认真阅读并填写《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》,了解敬老院与代养老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、收费标准、收费形式、以及客观情况变化后的费用调整等问题。
签署敬老院为代养老人制定的《补充协议》。
二、收费标准和形式
以老人入住的房间和老人自理的程度按等级标准收费,可选择月、季、年等交费形式。
三、相关规定
本院不允许老人使用电炉、电热器、电热毯、电火锅、酒精炉等违禁电器。
房间内不允许吸烟、不允许点明火蚊香、不允许蜡烛照明。
四、入住自带物品
老人换洗衣被、漱口水杯、碗筷、毛巾两条、盆两个、肥皂洗衣粉、牙膏牙刷等个人物品。
江岸区劳动敬老院